輕傷二級判刑7個月是否正常,需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判斷。壹般來說,輕傷二級的處罰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主觀惡性、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而不能僅僅根據傷害程度來決定。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輕傷二級的處罰壹般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進行量刑。根據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或者減輕情節的。,或者犯罪情節輕微的,也可以判處緩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綜上所述,輕傷二級量刑是否正常,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判斷。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有法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或者犯罪情節輕微的,也可以判處緩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嚴重,主觀惡性大,社會危害程度高,那麽相應量刑也是合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