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物理或外觀損傷;
2、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礙;
3.其他對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傷害。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壹定程度的損傷或部分功能障礙,不構成重傷但不屬於輕傷的損傷。不去的話,上班丟了人也沒事。如果不是工傷,責任方可以進行人身傷害傷殘鑒定,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殘疾鑒定如下:
1,重傷是指身體殘疾、毀容、喪失聽力、喪失視力、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對人身健康有重大危害的其他傷害,包括重傷壹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是指肢體或者容貌受損,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損傷,包括壹級、二級輕傷;
3.輕傷是指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導致組織器官輕微損傷或輕微功能障礙。
綜上所述,輕傷的法律規定是:肢體或者容貌受損,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傷害,包括壹級、二級輕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便易行。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壹在工作中受到傷害或者死亡的,不視為工傷:
(壹)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