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問題描述
輕微碰撞通常指車輛之間輕微的接觸或碰撞,輕微到可能不會立即被註意到。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司機沒有意識到碰撞,通常不會被視為肇事逃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
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離開現場的行為。這通常涉及故意逃避責任和法律追究。
第三,不知情的觸碰和肇事逃逸的區別
不知情碰撞是指事故發生時,駕駛人並沒有意識到碰撞,因此沒有意圖離開現場或逃避法律追究。這與肇事逃逸行為故意逃避責任有本質區別。
第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總而言之:
不知情的輕微碰撞壹般不屬於肇事逃逸在這種情況下,司機並沒有打算逃避法律責任,而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離開了現場。但如果事後發現並確認事故,駕駛員仍有責任報告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