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缺失原則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當應當保護的利益實際不存在或者不值得保護時,行為阻卻違法性。典型的例子就是受害者的承諾。利益缺失是指法律保護的利益在具體案件中不存在。比如正當防衛,壹個小偷進了妳家,妳把他打昏了。本來妳是故意打人,但是因為小偷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在這種特定情況下他的利益不值得保護,所以妳是正當防衛,妳的行為不違法。比如被害人承諾,如果被告人能找到證據證明被害人同意,那麽他的行為就不違法,因為被害人承諾後,他的性自主權就不會受到侵犯,所以不構成強奸罪。
作為大陸法系中的壹個重要概念,排除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違法性的理由。壹般來說,大陸法系國家的壹個行為需要從正反兩方面進行評價才能構成犯罪。從積極的角度來看,犯罪成立的條件是構成要件的符合性、行為的違法性和責任性。只要行為客觀上符合構成要件,就認為具有構成要件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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