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這個合同,就要看妳給出的退學理由是不是因為合同中的對方機構沒有提供或者沒有完全履行合同中規定的服務。如果有,可以起訴他們違約,向法院提起訴訟。如因個人原因要退學,違約金等退款按合同規定辦理。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退款方式,可以讓他參照行業標準。如果最後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除了用這個合同解決問題,還可以用妳說的消費者身份。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妳跟他談,難道妳不提妳的話是空穴來風嗎?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或者招生簡章。
綜上所述,優先談判;其次,請求當地消費者協會調解;如果還是不能調整建議,直接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