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運行包括立法、法律實施、法律監督和法律解釋。立法是由特定的主體,按照壹定的權限和程序,運用壹定的技術,制定、批準和變更的特定的規範性活動。執法,也稱執法,是指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由人實際實施,包括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法律監督又稱法律監督,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狹義的法律監督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立法、執法和司法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和監察。法律解釋可以分為狹義和廣義。從狹義上講,是指某壹國家機關、組織或個人為了適用和遵守法律,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政策、公平正義觀念、法學理論和實踐,對現有法律規範和法律條文的含義、內容、概念、術語和適用條件所作出的解釋。我國社會主義法體現了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的意誌,體現了階級性和人民性的統壹,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的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四十五條屬於NPC常務委員會。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NPC常務委員會解釋: (壹)法律條文的具體含義需要進壹步明確的;(二)法律制定後,新的情況需要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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