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應當提交書證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印件、照片、副本和節錄本。
2.電子版合同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仍建議妥善保留紙質版。如有爭議,電子版不好舉證,效力不如原件。最好保留壹份原件。
3.壹般來說,只要合同反映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合同約定的事項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政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依法達成的合同就具有法律約束力。
4.合同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簽訂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必須是雙方或多方,而不是壹方,必須是平等自願協商訂立的;簽約主體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格人員(包括自然人、法人等。),能夠正確理解自己行為的內容,自由支配自己的行為,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相關合同和協議;所簽訂的合同和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行政法規和反公序良俗。合同或協議的內容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