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偷和撿的區別在於手機的獲取方式,以及行為人在獲取手機後的認識。
偷了會不想還,或者是需要的時候才會想到;撿了也不會想占為己有。
就司法實踐而言,判斷壹件物品是否處於他人控制之下,需要具體分析,如物品的重要性、放置的地點、與物主的距離、放置的原因等。,很難用壹句話概括。有壹種情況,別人把東西暫時存放在某個地方,短時間忘記了,但只要他還記得,他就不認為東西脫離了主人的控制。如果他人以占有的意思偷偷拿走,盜竊罪仍然可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