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學生在兩年內修完法學院要求的14門課程,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組織的考試,成績全部合格者,可獲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並由北京大學蓋章的法學院畢業證,學歷為國家承認。
法學學士:學生在取得法學及法律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後,用兩年時間完成法學專業本科要求的15課程,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組織的考試。全部成績和畢業論文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北京大學蓋章的法學專業學士學位證書,學歷為國家承認。
獨立本科: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非法學專業學生,取得本專業獨立本科部分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可以取得法學專業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家承認學歷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