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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房產中介服務怎麽收費?

2014上半年,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訂了《廣州市房屋銷售中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新示範文本對中介服務傭金作了明確規定:總代理的代理費不得超過交易額的2.5%,獨家代理不得超過3%。

2014年6月底,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發改價格[2065 438+04]1289號”和《關於解放房地產咨詢收費、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權限的通知》,指出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下放房地產經紀服務定價權限,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各地可根據本地市場發展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

事實上,無論是在上述通知發布之前還是之後,廣州的房產中介收費大多控制在1.5-2.5%,視市場情況而定,有時會有波動,但壹般都是在這個範圍內收取。即使在政府發文放開收費後,由於市場調節的作用,與放開前差別不大。目前基本沒有低於1%或高於3%的情況,大部分在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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