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法國《刑法》規定,妻子通奸的,處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丈夫在家中容留妾的,處100至2000法郎罰款。受害者的丈夫或妻子沒有控訴就沒有審判。甚至還規定,丈夫在家裏抓到奸夫的妻子和奸夫,立即殺死,應當赦免殺人罪。法國刑法典1994規定:“強奸以外的性侵害罪,處以5年監禁和50萬法郎罰款,主要指通奸。“1910美國聯邦刑法第516條規定,凡犯通奸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已婚婦女與未婚男子通奸的,男女雙方均構成通奸。已婚男子與未婚女子通奸。1968意大利刑法第560條不僅規定了通奸罪,還專門規定了納妾罪。西班牙刑法典1971有壹章是關於通奸罪的,極其詳細。犯通奸罪的男女均被判處6個月至6年的短期監禁。前《羅馬尼亞刑法》第304條規定:"已婚者進行婚外性交應被判處壹至六個月的監禁"。可見,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人處理同壹件事的方式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的理論依據,都認為自己的做法是最文明的。對通奸有規定的國家和地區相當多,如印度、柬埔寨、大部分伊斯蘭國家。美國很多州也將通奸視為犯罪,但很少有人因此被起訴。在采用過錯離婚制度的州,通奸可以構成離婚的充分理由;此外,壹些州在分割婚姻財產時也會考慮通奸,可能會將較少的財產授予錯誤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