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請問農村的田是怎麽分的?

請問農村的田是怎麽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 *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承包。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集體經濟組織中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國家所有的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承包經營。

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頒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發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林地、草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確認,水面、灘塗養殖使用權的確認,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百度百科-集體土地所有權

  • 上一篇:檔案部門如何正確運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
  • 下一篇:吃別人犯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