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申請人的基本要求:
①具有中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業要求的學生,只有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三年級及以上,方可報考。
2.區域管理要求:
申請人戶籍或學籍或有效居住證在慶陽市。根據《教育部關於取消壹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發〔2065〕12號)精神,將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認定時提交的工作單或人事關系證明,改為居住證。
3.教育要求:
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學必須是師範類專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師範類和非師範類專業均可報考。
(壹)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師範教育專業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中等師範學校或者其他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師範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中教師資格,應具有高等師範專科或其他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工以上技術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