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和權利的區別
第壹,權利主體是不特定的,而權力主體是特定的。權利這個主題很常見。就公民權利而言,所有公民都有權享有。至於公民經濟權利,也可以認為所有公民都可以享有。但就權力而言,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它有特定的主體限制。這種限制是法律規定的。
第二,權利的內容比權力的內容更廣泛。權利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於通過特定程序和方式給予或獲得的事項。權利往往不僅限於法律規定。壹般來說,法律只規定基本權利,而權力受到法律內容的嚴格限制,超出了法律的範圍,即構成對其他權利或權利的侵害。這構成犯罪。
第三,權利可以拋棄,權力不可拋棄。這是由權利的自治性決定的,權力往往是權威,權力伴隨著責任。放棄權力可能意味著失職,這不僅是法律禁止的,甚至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原則上權力是不能被權力持有人隨意轉讓的,而權利,除了壹些基本權利,是可以轉讓的。
權利是指應該享有的權利。權力是指利用職能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