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全國法制宣傳日:
2001年,中國中央、國務院決定將中國現行憲法實施日期定為65438+2月4日為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壹天,壹些人可以參觀法庭。
1986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廣泛開展。2001 65438+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壹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符號含義:
這幅作品的底色是紅色,來源於“法”字。“法”字的“水”部分放射出三條弧形光帶,貫穿整圈,具有運動、傳播、輻射、擴展的效果,寓意法律知識和法律觀念像光壹樣在全社會傳播,同時又像壹個用來宣講法律知識的小號。
“法”的“行”部分形似金鑰匙,插在三條光帶中,象征著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打開法律知識的大門,啟迪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