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涉外官司怎麽打?案例1:管轄權異議。浙江金華某廠出口壹批貨物給德國壹家超市,超市以產品不合格為由拒絕付款。金華廠家以合同糾紛為由,向金華中院起訴德國超市。收到投訴復印件後,德國超市要求我們回復。我們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銷售合同受德國法院管轄,但金華法院沒有管轄權。本合同的管轄條款的字體為大寫,是具有特殊提示的合法有效的條款。金華中院經審查,駁回了對方的起訴。對本案管轄權的異議價值壹千美元。案例2:質量糾紛的和解。德國壹家采購公司從寧波壹家工廠購買了壹批液晶電視,然後轉售給德國壹家五星級酒店。後來發現電視屏幕在晃動,就委托我們索賠。我們要求德國客戶委托德國鑒定機構對質量問題做出鑒定,然後在寧波中院起訴寧波廠家。經過審理,寧波廠家同意用壹批新的液晶電視來補償質量有爭議的電視,也作為廣告。寧波中院的調解書很漂亮,最後兩頁是彩圖,就是新液晶電視的說明書,讓人大開眼界。案例三:質量糾紛的認定。香港某公司從揚州某體育用品公司購買了壹批蹦床。運到荷蘭後發現生銹了,於是委托我們索賠。我們在揚州中院起訴,認為這樣生銹的產品無疑是不合格的,要求退貨並賠償損失。但揚州中院的壹些法官受到了嚴重的保護,發現質量合格,令人吃驚。我們上訴到江蘇高院,高院也認為中院的判決太出格。經調解,揚州公司賠償了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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