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要求

國家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要求

您好

翻譯專業資格考試不受學歷、資歷、職稱、身份的限制,只有壹次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具有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取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選擇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取得二級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證書者,可聘為翻譯人員;取得三級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證書者,可聘為助理翻譯。

(1)壹級翻譯考試要求: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有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報名參加壹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考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的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2)二、三級翻譯專業考試要求: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壹定外語水平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和水平的考試。

(3)申請豁免二級翻譯專業考試部分科目的要求:

翻譯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可參加口譯或翻譯二級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只參加口譯實踐或翻譯實踐科目考試,不參加綜合能力科目考試。

業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次考試內通過相應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兩個科目,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證書》。

望采納,謝謝。

  • 上一篇:北京法律考試通過率
  • 下一篇:人口負增長會造成什麽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