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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構部委制改革?

法律分析:國務院啟動“大部制”改革:調整變更15個機構,減少4個正部級機構,新設環境保護部等5個正部級機構。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2。國務院的組成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和農村事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伍軍人事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局

教育部保留國家語委的牌子。科技部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牌子。工信部保留國家航天局和國家原子能機構的牌子。自然資源部保留國家海洋局的牌子。生態環境部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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