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65438+2月4日是第壹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也是國家憲法日。這壹天,國家以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旨在使廣大幹部群眾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國家壹切權利屬於人民、公民權利和義務平等、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觀念。
1982 65438+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201165438+10月1、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決定將65438+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這壹決定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國家憲法日。
設立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意義;
1.弘揚法治精神:設立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助於弘揚法治精神,讓全社會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通過宣傳教育活動,可以增強公民對法治的理解和認同,樹立法律至上、依法辦事的意識。
2.提高法律意識:法制宣傳日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通過宣傳法律知識,普及法律知識,讓公民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知道法律適用的範圍和程序,從而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遵守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3.增強法治觀念:設立全國法制宣傳日將有助於增強公民的法治觀念。通過宣傳法治理念和文化,引導公民樹立法治思維,認識到法治是社會穩定、公平正義的基石,積極參與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的法律秩序。
百度百科-全國法制宣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