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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法系統教育整頓的時間安排

法律解析:2月27日,經黨中央批準,全國政法隊伍教育動員部署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郭聲琨出席會議並講話。針對市縣兩級政法隊伍的第壹批為期4個月的教育整頓隨即展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及有關人員實施監察:

(壹)中國* * *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的管理者;

(四)公共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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