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改革原有行政管理體制,加快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行政管理體制。壹是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推動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第二,加快政府機構改革;第三,建立壹支高素質的專業化公務員隊伍;四是實現辦公自動化現代化。
(2)通過改善非組織因素來提高行政效率。壹是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監督;二是加強行政協調和溝通;第三,加強政府公共關系,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第四,加強行政倫理建設;第五,加強現代行政文化建設。
法律依據
憲法第壹百零七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計劃生育和其他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
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零五條*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市長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