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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全面走訪?

全面的訪問。按照要求,將實現網格員、戶主、村警、調解員全覆蓋。圍繞“四大檢察”職能,檢察幹警分組到村開展大走訪,面對面了解網格員、聯戶長對自身聘用流程、職能職責、實際履行職責的認知情況。鑒於在走訪過程中,我發現自己並不了解聯席負責人的聘用流程和工作職責,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聯席負責人,我當場告訴了他,並對他進行了培訓和指導。同時,要指導村支部兩委提高認識,加強對戶主的培訓和指導,確保其熟悉遴選流程和職能職責;走訪村警和調解員時,要重點了解訴源發展和矛盾調解情況,聽取他們對基層社會治理、法律援助和普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向網格員、聯戶長、村警、調解員提出和反映各類問題、建議和要求,能當場答復或解決的絕不帶回單位,不能當場答復的限期答復;對檢察職責範圍內的問題逐壹列出清單,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解決方案並及時反饋處理情況;不屬於受理範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並跟蹤處理情況,及時反饋。

三是突出“法”進村。走訪中,檢察幹警積極送“法”到村,通過發放宣傳手冊、案例講解等方式,向網格員、聯合家長、村警、調解員宣傳講解《家庭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掃黑除惡法》、電信詐騙等法律法規,告訴他們如何正確教育孩子,如何教導孩子防範性侵害和校園欺淩;如何防範電信詐騙,舉報線索掃黑除惡,可以有效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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