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人民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的提高有目共睹,依法維權的願望日益強烈,但對法治敬畏的氛圍尚未完全形成。比如,壹些地方司法公信力缺失,“權、錢、名”帶頭違法。再比如,傳統的“人情社會”擠壓了“法治社會”,很多人相信人際關系而不相信法律,這些都極大地損害了法治精神。可見,法治成為中國人民的常識,樹立全民的法治信仰,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法國思想家盧梭曾說,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刻在公民心中的,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因為法治的根基在於人民的衷心擁護,法治的魅力在於人民的真誠信仰,法治的力量在於人民自覺的法律實踐。從這個意義上說,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
所謂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者權力,履行義務或者職責。全民守法要求全體人民必須明確相互關系,相互制約,在法制範圍內依法辦事,特別是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監督。這並不意味著立法、執法和司法的人可以置身於法律體系之外,甚至可以淩駕於法律體系之上治理他人。這是全民守法的本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