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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誰來組織驗收?

竣工驗收應根據工程的大小和復雜程度,組成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應由銀行、物資、環保、勞動、統計、消防等有關部門組成。建設單位、接管單位、施工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參加驗收工作。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消防施工專業分包單位、人防設施供應單位、人防辦。具體如下:1。成立驗收小組,制定驗收方案,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專家組成驗收小組,制定驗收方案。

申請竣工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前15個工作日向當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防工程竣工驗收。

,審核竣工驗收回執。當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對工程的驗收條件和最終工資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99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按照國家頒布的施工圖紙及規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接收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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