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黨委對上述表述具體內涵的理解;
1,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敬業
忠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始終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為民: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始終牢記和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
司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維護公平正義;
清正廉潔: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註意拒腐防變,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清正廉潔;
奉獻精神: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應該具有無私奉獻的精神。
2.忠誠、公正、服務和奉獻
忠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始終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司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維護公平正義;
服務: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牢記和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奉獻精神: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應該具有無私奉獻的精神。
3.忠誠可靠,為人民服務,公正執法,廉潔奉公,勇於奉獻。
忠誠可靠: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始終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為人民服務: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牢記和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公正執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維護公平正義;
清正廉潔: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時刻註意拒腐防變,在工作生活中清正廉潔;
勇敢奉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要有無私奉獻精神,面對困難和危險無所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