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三條具有中國國籍的人是中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