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新聞出版署在1988發布了《淫穢色情出版物認定暫行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很難界定。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人體藝術有兩條不可突破的底線:
1:不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
2.妳不能強迫不想看的人接受表演。
所以最好是在特定的場所、展覽館、美術館等場所進行行為藝術,以免影響不想看的人,也不要以藝術的名義從事其他活動。
作為普通人,如果在公共場所看到我們不想看到的人體藝術表演,(尤其是有未成年人的時候)我們可以尋求法律幫助。
我們也希望盡快制定法律法規,讓人體藝術成為真正的(藝術)。
藝術也是文明的壹部分。衣食住行是文明最基本的條件。不穿衣服,可以稱之為文明。不文明就不可能有藝術!否則,所有的古猿都是人體藝術的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