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或者變更產權登記時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場的,可以出具有效的手寫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代理人提交授權委托書時,還應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證件的,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未成年人取得或者變更產權登記時,其法定監護人可以攜帶法定監護人和監護人的身份證件進行產權登記。轉移財產時,法定監護人應提交經公證的聲明。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組織和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22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