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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需要取得預售許可證嗎?

認購需要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

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向購房人收取購房認購款,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取得預售許可證書。《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或者向買受人收取任何具有預收款性質的費用。

據此,任何形式的認購都是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違法行為,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消費者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舉報。

擴展數據:

在獲得“認購”資格時,會要求消費者繳納壹大筆“認購誠意金”。壹般幾千,幾萬到幾十萬。

雖然開發商已經承諾“承認誠意”可以無條件無息返還。但也有專家認為,這其實是壹種無償占用消費者資金的“融資方式”。

由於近期國家宏觀調控對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影響較大,“認誠信資金”成為許多開發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尤其是項目開盤前的壹段時間,往往是開發商資金最緊張的階段,“認準誠意資金”無疑可以解決“燃眉之急”。

專家警告說,政府和其他機構對這些“真誠基金”沒有任何監管措施。壹旦項目出現問題,開發商卷款跑路,吃虧的是消費者自己。

中國。com-反復指示後絕不更改!鎮江寶龍國際花園仍在違規收取認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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