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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和義務的具體區別是什麽?

任務的指向性相對簡單,而義務的指向性相對廣泛。任務在文字的意義上有命令的意思,義務比任務的強制性小很多。義務是每個人行為的最低準則。主要職責是燃燒調節和總體控制

副職:主要是調節水位和溫度。

檢查的主要職責:排渣和啟動或停止壹些輔機是全開或全關壹些閥門(可能都是電動門,但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在面板上松松的打開或關閉,所以手動操作最常見)。任務是根據自己的條件給自己創造壹個目標或者達到某種效果,可以說是主觀的。妳有放棄的權利,但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只要是規定的義務就必須去做。否則,義務是針對所有人的,責任是明確相關人員的。當事人履行義務是理所當然的。不履行義務的人可能要承擔壹定的責任,比如違法、違規、失信、毀約。它是履行他們對社會的義務的壹種道德表達,如捐款、義賣、公益活動、拯救生命、拔刀相助、保護國家財產等...只要他們能遵守自己的義務,就不必特別在意。也是直接責任者,比如崗位、職務、義務、責任的主體是自己,而義務的客體是社會、社會道德、法律法規、各種規則、協議、合同...責任的客體是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法人的財產安全。這句話很明確。義務是不委派任何人,責任是明確的。法人或者自然人,或者組織、機構、團體、崗位、職務可能與自己沒有關系,也不是說當事人不需要承擔責任,責任與他人無關。就算妳什麽都不知道,什麽都不做,出了事還是要承擔責任的。履行的是義務,承擔的是責任。在因果關系中,義務是原因,責任是結果。履行義務是提醒或者警告,履行責任是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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