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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民政府的官方名稱是什麽?

根據日本憲法,“行政權屬於內閣”。所謂“內閣”是指由首相和掌管各省廳(部)的其他大臣組成的“合議體”。日本內閣的首相,即首相,是內閣首腦和政府首腦,控制著龐大的國家行政機構。內閣總理也有權提名最高法院院長(院長)來影響司法部門。

內閣府設立在內閣,是直接輔助首相的機關,被稱為“日本的白宮”。內閣辦公室設有內閣官房長官,由首相任命,是國務大臣之壹。總的來說,他是首相派的主要成員,也是首相最親密的心腹。內閣官房長官負責內閣事務。同時,內閣官房副長官、秘書、內閣參事、內閣總務官、內閣情報官3人,均由內閣官房長官任命。

日本內閣除內閣府外,還有內閣府、外務省、經濟產業省、財務省、法務省、文部科學省、防衛廳、國家公安委員會、宮內廳。這些省廳的壹把手叫部長或幹事,相當於我們政府的部長。

以外交部為例。最高首腦是外交部長。部長有11省級單位,包括部長內閣辦公室、綜合外交政策局、亞洲大洋洲局、北美局、歐洲局和國際情報局,以及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研究所。外交部下設2名副部長,3名外事政務官,1外事副官,2名外事議事官,均為“副部長級”幹部。下屬局有局長、參事、調查員。局下是“班”,比如“中國班”。班主任不是我們常說的“科長”,而是我們國家的“主任”。“級”是日本中央行政機關中最小的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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