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日本警察任命的二等官職是什麽?

日本警察任命的二等官職是什麽?

日本的警察軍銜從高到低。

警務督察

監督人

保持警惕和正確

K

警察局

警察局增刊

來訪的部長

巡邏。

檢是最低的,警督是最高的,相當於公安部長。

在…之中

警察部門可以擔任以下職務

警察內部局

延繩

史靜妳

部門主管

機動隊?組成壹個執行團隊

少校

道孚村警察總部

第二個座位?班主任補充道。調任官員等。

機動隊?組成壹個執行團隊

少校

上尉等。

警察局

幹部交流主任(警察交流主任),班主任,班主任代理。

也就是說車站的科長或者下面的中隊長,大隊的副隊長,或者某個重要派出所的所長等等。國內的結構我不太清楚,但是看了上面的介紹,妳應該有所了解了。

但是真的不容易。這個警部需要4年以上警部,然後3個月培訓,8個月實習,1個月培訓,晉升警部,警官大學培訓4個月,中間謁見皇帝。理論上最小的可以23歲。

感覺看過日偽時期的鐵道警察巡捕(任命二等),相當於壹個班長,個人判斷~

  • 上一篇:維權的前提和基礎是
  • 下一篇:如何判斷主體是否合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