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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中債務人有什麽過錯?擔保人可以申請解除擔保嗎?

只要合同上的擔保人是在合同簽署和合同生效時簽署的,那麽在合同履行之前就不能再終止或撤銷合同。當債務人不能履行時,由擔保人負責履行,擔保人當然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無論債務人犯了什麽過錯或罪行,擔保人都不可能解除擔保。擔保人對債權人負責,而不是對債務人負責。如果債權人對債權債務的履行有重大過錯,不聽保證人的警告和勸說(如債務人想提前清償債務,債權人認為自己損失了利息,他拒絕接受提前還款,保證人建議債權人接受還款,但不接受還款,然後不再保證。到期後,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在這種情況下,保證人不再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可以解除保證。

註:無論債務人有多大過錯,擔保人總會承擔責任。債權人對償還債務有重大過錯的,保證人可以解除保證。擔保是對債權人負責,而不是對債務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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