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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企員工醉酒被開除?

酒駕國企員工是否會被開除,取決於用人單位。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是犯罪,會被判處拘役。被判處拘役或者緩刑的國有企業職工,都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而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責任。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認定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外,還有以下後果:

1,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

2.不得擔任律師、公證員、法官、檢察官或者人民警察,已擔任律師將被暫停或者開除公職的;

3.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壹旦錄用將被開除公職;

4.入黨會受到影響,黨員會被開除黨籍;

5.不要參軍;

6.不做記者;

7、影響就業,就業會面臨失業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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