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果兩對夫妻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孩子十歲想在母親身邊讀書,法律上可以怎麽做?

如果兩對夫妻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孩子十歲想在母親身邊讀書,法律上可以怎麽做?

如果兩夫妻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孩子十歲想在母親那邊讀書。孩子和母親達成協議後,母親和孩子的父親同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夫妻可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向辦理離婚手續的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如果離婚雙方未能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母親可以向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

1.離婚後,夫妻壹方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以請求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2.子女撫養權的變更壹般由雙方協商決定。

3.協議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4.變更撫養權需要證據證明自己帶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5.如果孩子到了18歲,就不需要任何人的監護和撫養了,所以孩子到了18歲之後,就不再存在監護權變更的問題了。

  • 上一篇:人民幣國際化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麽?
  • 下一篇:如何利用EMBA提升自己?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