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雙方未能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母親可以向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
1.離婚後,夫妻壹方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以請求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2.子女撫養權的變更壹般由雙方協商決定。
3.協議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4.變更撫養權需要證據證明自己帶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5.如果孩子到了18歲,就不需要任何人的監護和撫養了,所以孩子到了18歲之後,就不再存在監護權變更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