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即教育局投訴舉報;
2.通過電話或郵件向教育局舉報;
3、縣級教育局有督導室、教育處,負責對學校的監督管理,可以向其投訴;
4.如果問題不清楚,向教育局辦公室投訴,教育局辦公室會指派負責部門處理。
學費監管機構:
1.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教育收費政策,監督學校收費行為的合規性;
2.價格監督部門:負責監督學校收費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價格政策;
3.財務部:負責審核監督學校的財務收支,確保收取的資金合理使用;
4.審計部:負責對學校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查出收費中的違規行為;
5.消費者協會或教育消費維權組織:提供投訴渠道,保護消費者權益,查處學校亂收費。
總結壹下,舉報學校亂收費的方式有: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投訴,通過電話或郵件向教育局舉報,向縣級教育局監察室或教育處投訴,向教育局辦公室投訴,由責任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