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了爭奪繼承權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嚴重虐待被繼承人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孫子的行為屬於第壹條規則。祖父是繼承人。如果孫子殺了爺爺,孫子就失去了繼承權。
遺囑無效的,按照法定繼承原則繼承。
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如果遺囑無效,說明沒有遺囑,遺產壹般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總而言之:
孫子繼承權被剝奪,遺囑無效。爺爺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