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進科學立法,用良法保障善治。
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推進科學立法既需要正確的立法理念,也需要立法體制和機制的保障。準確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適應時代發展要求。
2、推進嚴格執法,確保法律的嚴格實施。
深入開展重點領域專項執法行動,執法規範化程度大幅提高,執法不透明、不文明現象明顯減少。
3.促進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司法的質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感不斷增強。
4.推動全民守法,培育良好的法制環境。
當前,推進全民守法,需要進壹步加大普法力度,把法律交給人民,讓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圍,建設法治國家。
法治概論
法律制度只強調形式意義的內容,而法治既強調形式意義的內容,也強調實質意義的內容。法律制度更強調法律的形式化,強調法治國家的制度、程序和運行機制,其重點是法律的效力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這是法治的第壹個方面,是法治所要求達到的目標的正式含義。因此,法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礎。沒有法治,就沒有法治。但另壹方面,僅僅強調法律的形式化並不能揭示法治更深層次的內涵,尤其是法治的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