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退舊宅基地補償標準:1,稭稈房補償標準:1.900元/平方米;2.磚房補償標準為2400元/平方米;3.夯築或預制磚混結構房屋補償標準為2800元/平方米;4、樓房(二層以上的補償3300元/平方米;5、地上(下)附著物采用等值補償標準;6、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租賃費等。)每戶2萬元。不願意實行貨幣補償的,政府也會按照被拆遷人的份額分配房屋。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壹款、第二款、第三款對征地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用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並公布該地區的綜合地價確定。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原土地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或重新公布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