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政府起草或擬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論證,並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3、對政府對外交往、重大經濟項目談判、重大招商引資中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和論證意見,審核或修改有關合同、協議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4.協助政府處理和化解群體性、突發性重大社會矛盾和糾紛;
5、對國有企業改制、企業破產清算等重大經濟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和法律咨詢;
6.接受政府及其機構的委托,參與或代理涉及訴訟、仲裁的法律事務,參與處理重大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
7.參與重大信訪接待、重大信訪事項處理和重大行政調解工作,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8.接受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的委托,協助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9.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