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學校不允許亂收費是什麽法律?

學校不允許亂收費是什麽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條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

關於加強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的通知

六、加強對學校收費和財產、財務的管理和監督,社會力量辦學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學校應當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雜費和其他必要的費用。學生休學時,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核定收費。學校因發布、散發虛假招生廣告等違反國家規定選擇學生退學的,應當退還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學校應配備合格的財會人員,並應建立健全財產和財務規章制度。要區分學校內的國有財產、創辦人投入的財產和學校通過辦學積累的財產,分別登記建帳。學校接受的捐贈、建設費和學費的結余歸學校集體所有,只能用於學校的建設和發展,不得歸舉辦者所有。社會力量辦學實行財產和財務報告制度。學校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產和財務報告,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必要時,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審計機構對學校的財產和財務進行審計。對轉移、挪用、侵占學校財產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 上一篇: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是否有相互贍養的義務?依據是什麽?
  • 下一篇:揚州首富是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