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在於喚醒人們的守法意識。讓“依憲治國”在輿論中徹底脫敏。國家憲法日和壹年壹度的國慶節壹樣,向民眾傳遞積極的守法意識,堅定民眾支持和捍衛憲法的熱情和決心,並隨著國家憲法日的誕生,守法意識逐漸融入每壹個人的基因。
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在於喚醒公眾依法參與監督的意識。法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除了司法機關依法執政、公正裁決、打黑除惡、弘揚正義,還需要廣大民眾的有序參與。只有公眾提高對憲法的敬畏感,時刻拿起憲法這個文書,監督政府,督促政府,公共權力才能不得不在法制、憲法和規則的框架內運行,公民的各種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設立“國家憲法日”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既表明了中央依法治國的決心、信心和誠意,也標誌著我國依法治國進入了壹個新的裏程碑。讓越來越多的人的“法治觀念”進入腦海,讓全社會養成善於運用法律維護正當訴求的習慣,而不是靠“纏訪”、“鬧訪”來解決糾紛,徹底終結“信訪不信法”,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鋪平道路。(內容來自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