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商標侵權怎麽判?

商標侵權怎麽判?

判斷商標侵權的方法:

1,商標侵權人主觀上應具有侵權故意;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偽造、制造、銷售、擅自變更他人商標,或者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使用、替換他人商標等行為;

3.侵權應當造成實際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

  • 上一篇:人工智能法學專業就業前景
  • 下一篇:備忘錄和協議之間的法律差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