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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法律上的不能」和「實際上的不能」?

法定不履行通常指標的物已被他人合法取得的情形。比如出賣兩物,壹方取得了標的物的所有權,另壹方只能要求出賣人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而不能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

實際上是無法履行的,通常指標的物毀損、滅失的情形,比如特定物的買賣,標的物毀損、滅失。

合同法第壹百壹十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

在本條中,非貨幣債務與貨幣債務相對,實際上是指行為,即本合同中債務的內容是行為。依法不能履行的行為,如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的行為,在法律上都是不能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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