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立健全軍隊組織體系是保證基層有權不任性的基礎。這包括明確的權力結構和清晰的指揮系統。通過建立紀律嚴明的軍事組織結構,確保指揮權的落實,避免基層部隊隨意行動。
其次,加強法制建設是保證基層部隊有權任性的重要手段。軍事法制的完善和加強,可以為基層部隊提供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決策依據。特別是要加強對基層指戰員的軍事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和守法意識。
此外,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實現對基層部隊的監督和約束。這包括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主要是通過建立健全軍紀審查制度,加強對部隊內部各級指戰員的監督管理。外部監督包括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和媒體的參與。通過對軍隊行為的監督和輿論監督,促進基層依法行使權力。
此外,要加強軍隊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改革,註重選拔培養有道德修養、紀律嚴明、決策公正的幹部,提高其執政能力和素質,增強其理性思維和科學決策能力,確保軍隊基層依法行使權力。
總之,要保證基層有權任性,需要在組織制度、法制建設、監督機制、人才培養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只有通過多方面的綜合努力,才能有效避免基層部隊的任性行為,確保他們依法履行使命,為國家安全穩定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