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何確定口頭買賣合同的效力
1.口頭銷售合同的效力確定如下:
(1)雙方都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都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2)壹方以對話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另壹方完全理解其內容時,要約生效;
(3)如果要約是通過對話作出的,應立即作出承諾。承諾到達要約人後,合同成立並生效,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頭約定的內容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序良俗的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口頭合同約定應註意哪些事項?
口頭同意合同時,請註意以下事項:
1.謹慎選擇合同的交易對手,關註其誠實信用狀況,並檢查其資產;
2.應找雙方親屬或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在三方均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口頭協商;
3.如果發現對方以後可能履行合同有困難,最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人;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也要及時關註對方動態,並留下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