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判實踐中,是否屬於內部承包,可以結合以下情況綜合判斷:
(壹)內部承包人是施工企業的下屬分支機構,內部承包人與施工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隸屬關系;
(二)內部承包人為個人的,如企業職工、註冊項目經理等,是否與施工企業存在勞動關系;
(三)內部承包人是否在施工企業的管理和監督下進行工程施工,使用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商標和企業名稱是否屬於職務行為;
(四)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或者其他現場管理人員是否接受施工企業的任免、調動和聘用;
(五)承包商組織工程施工所需的資金、技術、設備和人力是否得到施工企業的支持;
(六)承包人和施工企業是否* * *享受利潤* * *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