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歷史與文明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古埃及的法律——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有壹部民法典,可以分為十二條左右。這部民法典以集市的概念為基礎,以傳統、修辭語法和社會正義為特色。
約公元前1760年,在漢謨拉比的統治下,古巴比倫法律成文,刻有法典的石碑投放市場供大家觀賞;這部法典現在被稱為漢謨拉比法典。
然而,正如埃及法律是由歷史學家從訴訟記錄中推敲出來的壹樣,漢謨拉比法典中只保留了少數文件,而且大部分都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失了。這些早期的法律對後來的文明幾乎沒有影響。
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歐洲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將他們的法律建立在宗教法律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