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借據應該有以下內容: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應寫清楚;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3.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4.具體還款日期要寫清楚;5.貸款的利息要寫清楚,要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應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時間和支付方式;7.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借條的標準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借條由甲向乙借人民幣10,000元整,即65,438+00000.00元,期限6個月,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利率為每月0.8%,利息* * *為人民幣480.00元整。借款人:B(簽名、手印、簽名)相關聯系:借條和借條的區別。可能有人覺得借條和欠條是壹樣的,但兩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壹、借條證明借貸關系,借條證明債務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第二,欠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的形成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如因經營欠條、因勞務欠條、因企業承包欠條、因損害賠償欠條等。第三,欠條持有人憑借欠條向法院提起訴訟時,由於通過欠條本身更容易認定和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借款事實,因此欠條持有人壹般只需向法院簡單陳述借款事實,而對方壹般很難否認。但當借條持有人拿著借條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借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借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或辯解此事,借據持有人必須進壹步證明借據形成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