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京冬奧會開幕以來,針對冰盾盾和雪絨絨的侵權行為屢見不鮮,這也反映了公眾對這兩個吉祥物的喜愛。但商家也發現了商機,只是不能擅自公開生產銷售。商人的本質是逐利的。在利益的誘惑下,制造銷售盜版產品在所難免,但性質的嚴重程度不同,最終的審判結果自然也不同。但無論刑期長短,違法事實是毋庸置疑的。
不可否認,很多人對盜版的嚴重程度缺乏專業知識,甚至認為自己只是做了壹件喜歡的物品。其實這種觀點很膚淺。冰墩融雪之所以能夠得到保護,不僅僅是因為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的身份,更是為了讓設計者的價值得到足夠的重視和直觀的呈現。任何壹個風靡全球的形象,其幕後的時間和精力都是無法估量的,冰墩和融雪的設計過程也是如此。產權保護自然是為了這些看不見的價值。
綜上所述,冰墩墩和雪絨絨作為受版權保護的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進行自我欣賞的加工,但只要自行獲利,就會涉嫌侵權,甚至付出法律的代價。既然我們知道侵權的嚴重性,無論是商家還是個人都應該盡力避免制造和銷售盜版商品的違法行為,這對於避免付出沈重的法律代價非常重要。